犯罪所得物的替代物赃物性质的丧失
杨金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38
摘要:各国刑事立法、判例和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所得物的替代物的脏物性质有不同立场,主要有肯定说、否定说、中间说.肯定说完全肯定犯罪所得物的替代物的赃物性质,使本罪处罚范围过于扩大.与此相反,否定说则完全否定犯罪所得物的替代物的脏物性质,使处罚范围过于缩小.中间说则部分肯定部分否定犯罪所得物的替代物的赃物性质.从法益保护思想出发,应当以是否丧失同一性为标准进行判断.犯罪所得物的替代物一饭地失去同一性,因此丧失赃物性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由于犯罪所得物保持了物的同一性而保有赃物性质.
关键词:犯罪所得物替代物赃物性质
分类号:D924.399(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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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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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3-2928
年,卷(期):2008,(5)
所属栏目:政法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