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之实践分析
刘杰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江苏太仓,215400
摘要: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竞相追逐等行为是否应该入罪的争论,最终以危险驾驶罪罪名的确立而告一段落。而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危险驾驶便呈现高发态势,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占绝大多数,同时由于是新罪名,也给我们司法实践中带来了诸多问题。
关键词:醉酒驾驶司法困境对策
分类号:D924(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8-10 )
安阳工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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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3-2928
年,卷(期):2012,11(1)
所属栏目:政法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