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诉讼标的概念的选择
王浩沣
河南大学 法学院,河南 开封,475000
摘要:在我国,诉讼标的理论因为研究方法的格式化进入了"瓶颈期",其中,诉讼标的的概念研究更是照搬国外的研究路径与结论,忽视了本国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情况。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应该对原有的研究方式进行反思,突破单纯地在理论上的自我修补模式,在现实和理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结合实际选择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来检验我们的选择是否正确。这不仅有利于理论的完善,也能够为实践提供正确的指导。
关键词:研究方法诉讼标的概念请求权竞合诉讼请求
分类号:D925(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7-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