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流域重点企业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析
刘汉坤
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摘要: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提高而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20世纪90年代淮河水污染事件以来,水体污染事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如何治理水污染,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以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为标志,国家加快了环境保护立法的步伐.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我国水污染防治进入新纪元.文章对以流域为单位建立重点企业强制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了初步探析.
关键词: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河长制流域治理
分类号:F842.6(保险)
论文发表日期:201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4-1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