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类同畜产"到"编户齐民":宋代主仆关系礼法规制的历史变革
李晓玉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河北保定 071002
摘要:中国古代的主仆关系在宋代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奴仆社会地位从汉唐的"律比畜产"转化成为与其他社会阶层平等的"编户齐民",成为"人力""女使".奴仆社会地位的提高给宋代法律生活带来巨大变化,无论是在国家颁行的律法还是民间的家法族规中,奴仆都作为平等法律主体参与社会生活.这种历史性的变化,是宋代进入到封建社会后期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之一.
关键词:宋代主仆关系礼法规制
分类号:K23(古代史中期(公元前475~公元581年))D929(中国法律)
资助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BZS034)
论文发表日期:2024-09-2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5-38 )
安阳工学院学报

安阳工学院学报

ISSN:1673-2928
年,卷(期):2024,23(5)
所属栏目:政治与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