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地区铅酸电池认证要求解析
王彩娟
堵凡俊
宋杨
秦剑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江苏 吴江 215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江苏 吴江 21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江苏 吴江 215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江苏 吴江 215200
摘要: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海湾地区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西段的关键环节,我国与海湾地区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国内铅酸电池出口海湾地区的业务量呈现上升态势.目前所有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均要求进口汽车起动铅酸电池须按照海湾GCC认证要求提供标准GSO34:2007和GSO35:2007的测试报告.本文对标准GSO34:2007和GSO35:2007进行解析,分析其与国家标准的异同点,以期为出口海湾地区的国内铅酸电池企业和认证机构提供技术参考.
关键词:海湾地区铅酸电池认证
分类号:TM912.1(独立电源技术(直接发电))
论文发表日期:2020-04-25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10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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