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违法经营大麦种子案件处罚的探讨
王大陆
射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江苏,射阳,224400
摘要: 2004年8月3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射阳县某种业经营部经营的大麦种涉嫌假冒.射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随即派员前往调查.经查,该经营部经营的"新啤2号"大麦种,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单位为:盐城市某农场,经销商为:盐城某种业有限公司,品种说明中介绍为,品种来源为:江苏某农场开发有限公司和盐城市某种业有限公司对俗名"趴地虎"大麦进行穗选改良、提纯复壮后选育而成.
机标关键词:违法经营部大麦种子案件种业盐城市射阳县行政执法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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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科学

大麦科学

ISSN:1673-6486
年,卷(期):2004,(4)
所属栏目:简报与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