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的实质与适应范围--关于论证的两点思考
徐正良
湖南科技大学,中文系,湖南,湘潭,411100
摘要:论证,是以论题与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基础,从一个或一些已知真假的论据,确定某个论题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的陈述句的序列.它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证明,它的作用是确定论题的真实性;一种是证伪,它的作用是确定论题的虚假性.论证有明确的适用范围,作为论题,同语反复的逻辑真理和自相矛盾的逻辑谬误,无需论证;形而上的哲学命题、江湖术士的鬼话和类语句的字符序列,既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无限的全称陈述,只能证伪不能证明;无限的特称陈述,只能证明不能证伪;能够证明同时也能够证伪的,只能是意义明确的有限的全称陈述和有限的特称陈述.
关键词:论证实质适用范围
分类号:H152.2(写作、修辞)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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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008-018X
年,卷(期):2003,21(4)
所属栏目:语言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