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探讨--从中国证券市场的现实出发
张永雄
陈洁芳
1.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江门,5290002.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江门,529000
摘要:操纵证券市场是严重的证券欺诈行为,而其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缺乏可操作的法律规定.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问题应从操纵市场的界定、归责原则,赔偿主体、损失的确定方法等几个方面重新进行探讨.
关键词:证券操纵市场
分类号:F832.5(金融、银行)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7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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