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立法缺陷与完善
李朝晖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摘要:我国刑法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在立法上存在严重缺陷,刑法应当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
关键词:交通肇事后逃逸立法缺陷完善对策
分类号:D924.32(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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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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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8-018X
年,卷(期):2004,22(2)
所属栏目: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