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胡剑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行实质审查主义的国家,不动产的公信力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因而为了鼓励交易,不动产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物权公示公信力
分类号:D923.2(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5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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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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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8-018X
年,卷(期):2005,23(3)
所属栏目: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