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收据在我国法制条件下的重新构建
唐毅军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信托收据已在行业内使用多年,但其法律效力仍处于隐晦不明的状态.为明晰信托收据的法律效力,使信托收据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应重新构建信托收据,具体思路是:首先明确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来源,其次是改变信托收据"私权协议"的特点,增加公告的内容.
关键词:信托收据所有权让与担保
分类号:D922.282(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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