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我国抵押期限制度
张惠1
杨崇康2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广东,佛山,5280002.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为平衡抵押各方当事人利益,应建立抵押权期限制度.完善我国抵押期限制度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期限,但期限长短必须受一定限制,同时须规定约定期限经过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二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或约定期限无效时,应当适用法定期限的规定.
关键词:抵押期限约定期限法定期限
分类号:D9(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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