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名誉权刑法保护的范围
杨彩霞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名誉权刑法保护的范围应是一切名誉享有者的外部名誉,但不包括名誉感情.但是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则刑法对虚名的保护应予以减损.另外,"公然"要件与"情节严重"要件也会影响到名誉权刑法保护的范围,有必要基于刑法谦抑性精神,适当地予以界定.
关键词:外部名誉名誉感情虚名公然
分类号:D924.34(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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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008-018X
年,卷(期):2008,26(3)
所属栏目: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