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命权平等看死亡赔偿金——兼评《侵权责任法》第16、17条等规定
成尉冰
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佛山,528200
摘要: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生存的基本的活动能力.生命权平等早已是深入人心的经验法则.没有人能找出生命权不平等的理由.生命权和生命价值都没有质与量的差别,因生命权被非法侵害应得到平等的物质赔偿.狭义的死亡赔偿金是对生命利益本身的赔偿.
关键词:生命生命权生命权平等死亡赔偿金
分类号:D923(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4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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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008-018X
年,卷(期):2010,28(3)
所属栏目: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