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与立法者视角下的犯罪既遂论
彭文华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要:犯罪既遂在犯罪停止形态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站在行为人的立场.犯罪既遂的标志是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预期结果.这是犯罪既遂的一般标准;站在立法者的立场,犯罪既遂的标志是出现了足以导致行为人所追求的预期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这是犯罪既遂的特殊标准。
关键词:犯罪既遂行为人立法者结果危险状态
分类号:D917(法学各部门)
资助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00470773)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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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1008-018X
年,卷(期):2011,29(4)
所属栏目: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