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动态概念初探——基于过程主义的定义哲学
郭晓鸣
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广东 佛山,528000
摘要:传统的知识产权概念均为静态的法律概念,其定义方法为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而作为定义哲学的过程主义,其思想有两个:(1)将定义作为一个概念的生成过程;(2)将被定义项定义为一个活动过程.本文经过实践体验——理论先导——文献分析——概念定义的四个阶段过程,尝试着定义知识产权的动态概念.即知识产权是创造性知识的产权运行过程.该概念突显过程性、管理性、系统性.它对于知识产权的本质认识、理论创建、实践引领,均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动态概念过程主义实践体验科学活动论
分类号:D913.4(法学各部门)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8( 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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