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英三国教育督导制度比较
宋婷1
王彦飞2
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育处,海南海口,5711002.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师范学院,海南海口,571100
摘要:美国教育管理体制与国家政权管理体制一样属于地方分权制,地方分权管理体制下,地方自治思想统领教育管理,教育事业归地方管辖,教育督导的职能侧重于服务;英国教育督导机构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首先是教育督导最高机构教育标准局独立在教育部之外,直接对议会负责,其次是皇家教育总督学有制定教育督导政策的权利,不受任何机构限制,且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报告具有独立权,任何人不得干扰更改.英美两国的教育督导经验提示我们应理顺教育督导体制,严格督导人员选聘机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督导方式.
关键词:中国英国美国教育督导制度比较
分类号:G51(世界教育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7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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