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垄断与反垄断治理
徐瑞萍1
戚潇2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佛山5280002.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北京100124
摘要: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垄断,具有隐蔽性、覆盖性与服务排他性等特征,在本质上表征为对数据的"权力"与"利益"的垄断.由于数据垄断对于数据服务者、参与者,以及相应的市场秩序存在危害,亟待从严控市场头雁、完善市场机制、建立监督平台和加强立法工作等方面进行数据治理,以规制社会成员负责任地享用数据.
关键词:人工智能时代数据垄断反垄断治理
分类号:D922.17(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20-07-3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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