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惩戒失德行为机制的应然、必然与实然
邱其霖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摘要:公民道德素养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志.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需求和期待.然而,社会经济与道德文明的发展并不总是步调一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带来了多样化的行为方式,导致社会失德现象和失范行为.民众普遍呼吁要求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加大对失德行为者的惩处力度,以此改善社会道德风气.以制度化规范形式对失德行为进行惩戒是一种积极尝试和创新,也是一种教育手段.构建有效的惩戒失德行为机制需要从价值意蕴、遵循原则与合理路径三个层面进行思考和认识.
关键词:失德惩戒道德重塑行为机制
分类号:D648.3(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B824(社会公德)
资助基金: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青马课题项目(2020QMZX05)
论文发表日期:2022-07-3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8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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