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知识权的法律构造 -——以文化多样性的双重价值追求为切入点
董晋瑜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在学界对传统知识社会价值的认识不断加深,并对公法保护缺陷持续进行反思的理论背景下,将传统知识权视作一项新型权利进行构建的讨论正逐渐增多.法律规范不仅影响传承者的人权实现以及后续利用的利益分配,更旨在促进社会整体的文化繁荣.因而传统知识权的法律建构应当置于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分析,以回应主权与人权保护的共同要求.要落实对传统知识权的法律保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权利性质为有限私权;基于传承方式差异对权利主体施以类型化;权能设定上侧重对权利主体经济利益的合理反馈;在特定情境下施加适当限制以保障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关键词:文化多样性传统知识文化主权文化人权
分类号:D923.4(中国法律)
资助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GD22YFX03)
论文发表日期:2024-05-3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0( 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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