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苹果有了正式名号
张邓灵
河南省灵宝市园艺局,472500
摘要:2012年7月21日,“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标志着带有地区性特征的苹果有了自己正式名号,凡灵宝境内生产的、达到一定规格标准的苹果都可以使用这一带有鲜明特色的商标。
关键词:苹果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地区性商标
分类号:S661.1(果树园艺)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18-18 )
果农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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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1-7759
年,卷(期):2012,(9)
所属栏目:果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