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性骚扰现状调查与分析
叶佳惠
李梦玲
江剑平
1.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福州,3501172.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福州,3501173.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福州,350117
摘要:目的 了解不同人群受到网络性骚扰的现状,为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提供参考.方法 通过"问卷星"平台自制问卷于2017年10-11月对1277人进行关于网络性骚扰相关问题的无记名问卷调查,并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本研究中,33.2%(424/1277)的调查对象受过网络性骚扰.调查对象选择"聊天平台上发出挑逗性的信息""聊天平台上的约炮""网页上弹出挑逗性的信息"等性骚扰内容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1.0%(677/1109),56.9%(631/1109)及51.6%(572/1109).在网络性骚扰的途径中排列前3位的依次为"聊天软件[85.3%(946/1109)]""直播视频[44.5%(494/1109)]"及"社交网站[38.9%(431/1109)]".不同性别调查对象在受到网络性骚扰后选择"屏蔽骚扰者""保留证据,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及"其他"的比例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调查对象认为网络性骚扰产生的影响排名前3位的依次是"没安全感,变得更敏感[47.3%(525/1109)]""影响学习和生活[42.5%(471/1109)]"及"心理压力巨大[38.1%(423/1109)]".调查对象认为"聊天平台上的约炮""网页上弹出挑逗性的信息"及"在直播视频中发出挑逗性的语言、文字或手势"属于网络性骚扰的比例分别为70.2%(897/1277),65.2%(833/1277)及62.6%(800/1277).调查对象认为网络性骚扰频发原因排名前3位的依次是"网络监管不力[67.9%(753/1109)]""施害者缺乏网络道德[67.0%(743/1109)]""受害者维权意识淡薄[62.6%(694/1109)]";在受过网络性骚扰的调查对象中,女性认为"受害者维权意识淡薄""施害者公民素质降低""施害者缺乏网络道德""家庭缺乏相关教育""行为比较隐蔽,难以取证"是网络性骚扰频发原因的比例高于男性,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性骚扰的内容及传播途径呈现多元化,负面影响也逐渐扩大,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网络性骚扰现状对策
分类号:R193(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G448(教育心理学)
论文发表日期:201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9( 18-2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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