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后的行政给付问题研究
焦晓菲
田双
1.华北科技学院,北京 东燕郊,1016012.华北科技学院,北京 东燕郊,101601
摘要: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为了避免激化社会矛盾、迅速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常常以行政给付的方式进行善后处理。政府主动、及时、优厚的埋单对于受害人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安慰与补偿,但是政府行政给付法律性质不明,缺乏法定的实施程序,甚至可能掩盖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监管失职的责任。种种问题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如何对重大安全事故后政府的行政给付行为及其程序进行立法规范。
关键词:行政给付重大安全事故行政救助行政赔偿
分类号:X915.3(安全科学基础理论)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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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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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169
年,卷(期):2014,(5)
所属栏目:安全科学基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