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机监理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吴兴钰
范士勇
1.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摘要: 我所是农业部授予的首批"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之一.近年来,我们在推行农机监理执法"四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把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以及收费依据、内容、标准以公开栏的形式予以公布,在办证程序上实行了审表、收费、盖章、打证"一条龙"服务,实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运用行政处罚手段为我市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基层部分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监督机制滞后,执法手段不强,使农机监理的行政处罚工作与《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机标关键词:农机监理行政处罚法规范执法行为政务公开制度优质服务执法手段执法人员预防为主
分类号:F3(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4-15 )
湖北农机化

湖北农机化

ISSN:1009-1440
年,卷(期):2001,(3)
所属栏目:监理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