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机监理
李素芹
宜都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摘要: 1农机监理的新形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农用运输车管理职权划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机监理职能范围逐渐缩小,而宜都市所辖拖拉机保有量呈负增长,导致管理对象数量逐渐减少.当前农村税费改革,省政府第二封公开信对农机监理收费政策也产生了制约影响,而当地财政只确保人员工资,事业经费无从保证,上路权、着装权被取消.这一系列因素都将制约农机监理全面发展.如何做好现阶段农机监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一项紧迫而首要的任务.
机标关键词:农机监理农村税费改革交通管理部门保障安全生产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制约职能范围
分类号:F3(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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