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转移要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罗少新
姚栋成
1.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2.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机动车内容变更的;
(3)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4)机动车报废的.
机标关键词:拖拉机转移机动车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所有权抵押登记
分类号:S2(农业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