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建设浅见
袁文昌
武汉市蔡甸区农机服务中心
摘要:“农机合作社是农机服务从业者自愿成立的农村合作组织”。从它的立意理解。它是一个民间组织,一是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为大农业生产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二是自愿。社员有入社或退社的自由。但要求入社者必须具备入社的相关条件,服从组织领导,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行使相关权利,但还必须尽有关义务;三是互助。就是相互帮助。合作社与各成员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有相互帮助的义务,取长补短,共同完成好社会化服务的相关任务;四是自负盈亏。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在一定范围内能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国家政策允许条件下,获取自己应有的经济收入。
关键词:农机服务合作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服务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民间组织组织领导
分类号:S23(农业机械化)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5-26 )
湖北农机化

湖北农机化

ISSN:1009-1440
年,卷(期):2011,(4)
所属栏目: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