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还血:献血后一项重要的服务
赵凤绵
张海
杨晓芬
吴丽娟
王振河
1.050071,石家庄市,河北省血液中心2.050071,石家庄市,河北省血液中心3.050071,石家庄市,河北省血液中心4.050071,石家庄市,河北省血液中心5.050071,石家庄市,河北省血液中心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简称<献血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减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这种减交或免交血液相关费用的方式俗称"用血返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献血法>的规定,均制定了本地区的用血返还政策.河北省也一样,在<河北省实施〈献血法〉办法>中制定了较详细的用血返还标准,各地均在认真执行,并且还血率在逐年增加.
机标关键词: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献血法自治区直辖市血液河北省相关费用
分类号:R1(预防医学、卫生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83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