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
谢原利1
顾辉1
张欧1
周远曦1
张质斌1
成学敏2
朱义权3
周华众1
1.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湖北武汉 4300702.宣恩县农技推广中心,湖北宣恩 4455003.仙桃市张沟农技服务中心,湖北仙桃 433000
摘要:《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共6章63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依法加强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监管,厘清管理部门、航空器生产者、航空器所有者之间职能职责势在必行.本文依照《条例》剖析了各方职能职责,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监管
分类号:S252(农业航空)
论文发表日期:2023-11-15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