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协调省际水事纠纷促进京津冀都市圈和谐发展
刘洪
安鹏
1.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2.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
摘要:协调省际水事纠纷是国家赋予流域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京津冀省际边界地区水事纠纷的起因、演变和协调工作的思考和分析,认为要促进京津冀都市圈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健全流域水法规体系,加快流域基本水权制度建设,抓紧制定省际河流水利规划,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完善水事纠纷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积极妥善解决已发生的省际水事纠纷.
关键词:京津冀都市圈水事纠纷和谐发展
分类号:TV213.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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