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河长制+"工作法实践与思考
杨璐瑶1
李岩2
1.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142.德州市河道管理服务中心,山东 德州 253014
摘要:自2017年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德州市依托河长制平台优势,在强化河湖治理保护,提升河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通过深入调研评估,总结了"河长制+"工作经验,主要包括:庆云县以"河长制+乡村振兴"在河道滩地禁种高秆作物,推进河道滩地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平原县以"河长制+社会资本"盘活河道土地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打造效益河湖;齐河县以"河长制+精细管护"实施全域河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造河湖管护新标杆.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可为今后德州市河湖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德州市河长制乡村振兴社会资本精细管护
分类号:TV85(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TV877(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24-08-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70-72,88 )
海河水利

海河水利

ISSN:1004-7328
年,卷(期):2024,(8)
所属栏目:河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