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方式在解决水污染纠纷中的法律效果
丁渠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法学系,秦皇岛,066004
摘要:水污染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分为诉讼方式、非诉讼方式.在水污染纠纷解决方法的实际法律运行过程,却出现了非诉讼方式发达而诉讼方式非常乏力的奇特现象.这一现象的成因有四个:政治原因、经济原因、文化原因、法律机构原因.
关键词:非诉讼方式水污染纠纷法律效果
分类号: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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