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煤化工企业VOCs排放源项解析及排放量核算
张凯1
刘舒予1
向杉1
张延斌2
陈梦圆1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北京1000832.国家能源集团,北京100011
摘要:VOCs排放量核算是开展VOCs污染防控工作的基础,目前煤化工领域未有相关核算指南与规范出台,因此参考《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对西北某煤制烯烃项目VOCs排放源项进行识别,分别采用实测、物料衡算、模型/公式及排放系数等方法对各VOCs排放源项的排放量进行核算,并对比煤化工行业较石化行业在核算结果上的异同,旨在解析各源项VOCs排放的贡献率以及源项内部的排放情况,为现代煤化工行业VOCs排放核算及源项分析提供理论与实践基础,也为后续的VOCs管控治理提供参考.结果 表明,该煤制烯烃项目有VOCs排放源13项,其中可核算排放源7项,VOCs总排放量为1 686.502 t/a;重点环节VOCs排放量贡献度分别为废水收集与处理29.46%、循环冷却水27.30%、储罐17.52%、设备密封点16.66%、燃烧烟气5.53%、工艺废气3.13%、装卸0.39%.相比于传统石化行业储罐是最大污染源项,煤化工行业中最主要的污染源项是废水收集与处理以及循环冷却水,其中废水收集过程占是废水收集与处理源项的94.67%.烯烃分离装置与2-PH装置是主要VOCs泄露装置,一端开放式阀或管线是煤化工行业主要的泄露密封点.甲醇罐区是储罐的重点泄露区域.建议煤化工企业主要对废水收集与处理和循环冷却水2个重点源项加强密闭管控,并设置废气收集与集中处理装置对不同特性的污染针对性处理.
关键词:现代煤化工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排放量核算
分类号:X701(一般性问题)
资助基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项目(2019QN0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2018QH03)
论文发表日期:2019-11-25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9( 10-18 )
英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