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机组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
陈超1
刘卫平1
汤国锋1
丁一2
张建伟1
朱希峰3
王家伟3
汪涛3
张永生3
1.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福建莆田 3511532.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343.华北电力大学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北京 102206
摘要:为了解不同容量燃煤机组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特性和不同尾部空气污染物控制设备(APCDs)对VOCs的控制作用,在福建省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公司400 MW亚临界对冲燃烧机组和1 000 MW超超临界切圆燃烧机组进行在线法和离线法采样测试,获取烟气中甲烷、非甲烷总烃和其他VOCs的全流程浓度.结果表明,1 000 MW机组SCR前的非甲烷总烃质量浓度(24.66 mg/m3)低于400 MW机组(33.36 mg/m3).由于1 000 MW机组负荷和炉膛温度高,且煤在切圆燃烧炉内比对冲燃烧停留时间长,故煤燃烧更彻底.两机组SCR系统均能脱除超过70%的非甲烷总烃,400 MW和1 000 MW机组的SCR脱除效果分别为88.43%和74.32%.而在静电除尘过程(ESP)中,高压静电场可能会导致飞灰释放部分VOCs,增加烟气VOCs浓度.经所有APCDs后,400 MW机组和1 000 MW机组的VOCs排放质量浓度分别为8.40和8.47 mg/m3,整体脱除率为73.98%和63.02%,几乎未检出甲烷.离线测试结果:印尼煤燃烧后VOCs主要为正己烷、苯系物和苯甲醛.各固体样品(如煤、灰、石膏)有机物浓度分析显示,VOCs种类与机组大小无明显关联.这些发现有助于深入理解燃煤电厂对空气质量影响及优化污染控制设备设计.燃煤电厂实际运营中需依具体情况优化污染控制设备,以达到最大脱除效果,也需考虑机组大小和运行效率,有效控制VOCs排放.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性印尼煤机组容量燃煤烟气非甲烷总烃
分类号:TQ53(煤化学及煤的加工利用)X773(动力工业污染、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776063)
论文发表日期:2024-03-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9( 16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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