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行为干预对青年脑卒中致残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陈柳红1
刘萍1
张健玉2
黄再丽1
何小光2
1.广西医科大第四附属医院 柳州市工人医院,545005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545005
摘要:[目的]探讨心理行为干预对青年脑卒中后Ⅲ级~Ⅳ级残疾人员心理状态和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对脑卒中半年后经柳州市残疾评定专家按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符合肢体残疾等级Ⅲ级~Ⅳ级的残疾人,采用总体健康状况量表(GHQ 28)、日常生活独立活动指标(ADL)量表(日常生活独立活动指标)评定后给予心理行为干预;3个月后对这些人再调查评定1次。[结果]3个月后 GHQ 28评分、ADL量表评分均明显低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心理行为干预有助于改善青年脑卒中病人的心理状态,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脑卒中残疾人青年生活质量心理行为干预
分类号:R473.5(护理学)
资助基金:广西卫生厅科研项目(Z2011496)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796-7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