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对我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出口的影响
崔德勋
摘要:●关税降低的趋势有利于我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出口 ●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等非关税贸易保护手段对我国出口将产生不利影响 ●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利用非关税措施控制进口的实例说明,具体国家应具体分析 1 消费类电子产品出口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1关税降低的趋势有利于出口 1997年3月26日,在世贸组织主持下,由40个代表达成的<信息技术产品协议>附件的B附录"监视器”一栏中,列入了高清晰度电视机,但目前<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产品范围并不包括电视机、录像机、收音机、音频设备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因此,除高清晰度电视机于2000年的关税应降为零之外(发展中国家最晚于2005年应降为零),其它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关税何时降为零还难以确定.1997年10月,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参加方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第二阶段信息技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11)讨论会,准备将电视机、录像机、收音机、音频设备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也纳入<信息技术产品协议>零关税产品清单中.但这些产品将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分四个阶段降低关税,到2002年1月1日把关税降为零,并允许发展中国家最晚于2007年1月1日把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然而此协议还没有达成.因此,目前,各国与地区绝大部分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关税维持原有状况.
机标关键词:消费类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出口信息技术产品非关税技术协议高清晰度电视机发展中国家音频设备
分类号:F72(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1-13 )
家用电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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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0172
年,卷(期):2001,(8)
所属栏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