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鉴定的司法程序(上)
刘革新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北京 100081
摘要: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中,法院的判决是最强有力的一种,在国家法制的保护下,生效判决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强制力,迫使任何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医疗纠纷,首先必须熟知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常见下列几种:一是对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赔偿数额有争议,属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法》审理;二是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处理决定不服,属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依《行政诉讼法》审理;三是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不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四是个别极其严重的一级医疗责任事故,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机标关键词:医疗纠纷鉴定医疗事故鉴定行政诉讼法程序解直接责任人员医疗责任事故卫生行政机关行政案件
分类号:R05(医药、卫生)
论文发表日期:200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409-4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