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医疗损害赔付基金的建议和思考
李小平
魏海龙
周素鲜
林静
1.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2.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3.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4.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
摘要:依据医学界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医源性疾病和医源性损害不可能完全避免性,为保证医疗消费公平、公正,防止医疗纠纷不断升级的势头,提出"设立医疗损害赔付基金"的建议.医疗损害赔付基金的来源应由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医药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共同承担,基金的赔付应实行有限补偿、部分损害赔付、特殊病种拒付及损害和责任分享等原则.文章同时就赔付程序及有关细节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源性疾病保险责任医院病人关系
分类号:R-05(医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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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误诊误治

临床误诊误治

CSTPCD
ISSN:1002-3429
年,卷(期):2003,16(1)
所属栏目:医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