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病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初探
赵龙坡
成媛
杨连君
马培东
1.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2.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3.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4.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050082
摘要: 病理诊断是临床诊断的"金标准",病理医师被誉为疾病诊断的"法官",故病理工作在医疗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随着人们对病理诊断工作的认识,病理工作也逐渐从"幕后"走向"台前",越来越多的患者借出病理切片到上级医院会诊,以求得到他们认为是最准确的病理诊断,一旦发现与原病理诊断不一致,即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关键词:病理学临床责任法律医疗纠纷
分类号:R05(医药、卫生)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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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误诊误治

临床误诊误治

CSTPCD
ISSN:1002-3429
年,卷(期):2007,20(11)
所属栏目:医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