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及医疗事故的界定及概念解析
胡晓翔1
孔蓬1
邹效波1
王爱青1
徐晓卉1
杨洋2
1.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南京,2100082.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南京,210029
摘要:过错是侵权法的核心问题,注意义务是界定过失的基准.确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应当要求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四个要件.医疗事故的判定应采取客观标准认定行为人的过失,此认定过失的客观标准应取"中等偏上"标准,即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的行为标准.行为人基于当时的情况,履行了所应履行的具体的结果 预见义务或结果 回避义务,纵使具体的危害仍然发生,也不能要求行为人负过失责任.
关键词:责任法律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
分类号:R-05(医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资助基金:江苏省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SYRKJ2011-A2-002)
论文发表日期:2011-12-03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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