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动物防检疫联动提高产地检疫率
朱侠1
唐式校2
陈新华2
1.江苏省赣榆县城头农技中心,江苏,赣榆,2221002.江苏省东海县畜牧兽医卫生监督所,江苏,东海,222300
摘要: 《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凭产地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但从东海县近年来的实施情况看,目前生猪产地检疫率不足50%,牛、羊、家禽产地检疫率则更低,多用运输检疫取而代之.主要存在动物防疫和检疫脱钩,养殖和运输户对动物产地检疫重要性认识不足,图省事,不主动报检,收购屠宰部门不给予积极配合,动物检疫部门重点环节把关不够严格,监督执法部门对面广量大的动物产地检疫监督力不从心,有时难以到位等诸多问题,与国家的规定相差甚远.
机标关键词:产地检疫
分类号:S8(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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