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最大隐患——“外引种用、乳用易感动物”的监管现状和逆向思考
金鹏
刘俊
董海燕
1.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沈阳,1100152.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沈阳,1100153.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沈阳,110015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据此理论可推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成之后,区域内即不存在该种规定的动物疫病,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该种动物疫病.因此破坏无疫状态的风险基本来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外,即易感动物从风险高的区域(非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向风险低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流动,导致疫病引入无疫区.其中外引种用、乳用易感动物带来的风险相对外引用于屠宰易感动物和用于继续饲养易感动物带来的风险要大的多.
机标关键词: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引种监管现状风险区域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人工措施
分类号:S851.3(动物医学(兽医学))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5-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