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矿水害重特大事故相关因素特征分析及防治对策
徐斌1
祁荣荣2
尹尚先2
魏远3
连会青2
夏向学2
李书乾4
1.华北科技学院河北省矿井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河北三河06520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100013;吉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吉林长春1300262.华北科技学院河北省矿井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河北三河0652013.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013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为深入探究我国煤矿水害事故现状及其相关因素特征,统计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对煤矿水害重特大事故与原煤产量、突水水源、发生时间、发生区域、法律法规变迁、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教育培训、煤矿企业性质等8个因素的相关程度进行了分析;同时,对矿井水害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提出了技术对策以及管理措施.研究结果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煤矿水害重特大事故大体可分为低位频发期、异常高峰期、持续上升期、高位波动期、稳定下降期5个阶段;4-11月是水害事故高发期,8月份事故发生最多;河南、湖南、贵州、山西、黑龙江是煤矿透水事故多发地,老空水是水害事故的主要突水水源;乡镇煤矿是水害事故的重灾区,但总体呈下降趋势;法律法规变迁、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教育培训等因素也直接影响我国煤矿水害重特大事故发生频率.
关键词:煤矿水害事故原因相关因素事故数据事故趋势
分类号:TD745(矿山安全与劳动保护)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220229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1420210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14202000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基金资助项目(QN2022208)
论文发表日期:2023-05-2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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