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开发生态补偿现状、问题与对策
顾广明1
白中科2
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陕西,西安,710054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系,北京,100084
摘要:我国目前新建和改扩建煤矿生态补偿费,主要来源于国土管理部门执管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征用耕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和临时土地补偿费"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仅能保证建设期造成的生态受损补偿,生产期的生态补偿大多不到位.我国目前正在少数矿区试验探索企业出资/企业复垦模式,企业出资/地方政府复垦模式,企业与政府出资联合复垦模式,国家出资/政府组织复垦模式,以及招商引资复垦模式,但尚未形成长效的运行机制.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矿区土地复垦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煤炭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及早形成.
关键词:煤炭开发生态补偿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机制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资助基金:教学改革项目(200438)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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