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首语
《煤炭工程》
《煤炭工程》
摘要:矿井水害是煤矿井下五大灾害之一,是仅次于瓦斯事故的煤矿“第二杀手”。矿井水害的形成一般由采掘活动波及水源所致,其水源主要是地表水、大气降水、含水层水和老窑水。矿井水害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等主观因素或探放水制度不落实、预防技术措施不当等客观因素所致,矿井水害所造成的损失一般都非常巨大。因此,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尤其重要。
机标关键词:矿井水害预防技术措施主观因素瓦斯事故水源煤矿井下客观因素防治工作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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