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企业开展兼并活动的几点设想
匡敦校
冯浩
摘要: 一、煤炭企业兼并的指导原则
1.自愿有偿原则.在开展兼并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市场法则办事,兼并应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兼并前要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债务进行全面、公正地清理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商定兼并价格.
机标关键词:煤炭企业企业兼并指导原则评估机构兼并企业兼并价格基础活动过程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199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