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遏制煤款拖欠
潘伟尔
国家煤炭工业局调度中心
摘要: 一、煤款拖欠的特点与危害
1.煤款拖欠的特点.
煤款拖欠数额大.至1999年3月底,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累计拖欠煤款327亿元,约占其1998年全年商品煤销售收入的58%,超过了全年商品煤销售收入的一半.其中,有14个矿务局(公司)的煤款拖欠额已超过其1998年全年的商品煤销售收入.拖欠煤款5亿元以上的矿务局(公司)有23个,10亿元以上的矿务局(公司)有7个.全国500家重点国有大型企业中的30家(没包括2家国有地方企业)煤款拖欠高达229亿元,占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煤款拖欠总额的70%.
机标关键词:销售收入商品煤矿务局中央财政煤炭企业特点与危害地方企业型企业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199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0-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