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评估计算方法及参数确定探讨
王全生
戴风良
李克荣
1.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2.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3.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 1996年修正后的<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采矿权(统称矿业权)实行有偿取得,并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国务院又相继颁发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行政法规,从而基本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业权有偿取得和转让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矿业权转让、交易也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在矿业权转让、交易过程中,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交易双方共同关注的核心是矿业权的价款.作为矿业权评估机构,对矿业权价款应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以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及自身的信誉.要评估出公正合理的矿业权价款,最关键的是正确应用评估方法及合理确定有关参数,笔者就采矿权评估计算方法和参数确定作-简单论述与探讨.
机标关键词:采矿权评估计算方法及矿业权价款矿权转让有偿取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交易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9-21 )
英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