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研院所转制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郭阳
葛向军
项贤春
安振华
1.国家财政部;煤科总院;国家安全部2.国家财政部;煤科总院;国家安全部3.国家财政部;煤科总院;国家安全部4.国家财政部;煤科总院;国家安全部
摘要: 1999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内贸、煤炭、机械、冶金、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烟草、有色金属等10个国家工业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与原隶属的政府部门脱钩,通过转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等不同方式,完成了以科技产业化为核心的转制工作,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这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了攻坚阶段,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开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将全面实行企业化转制,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也要进行转制.242个科研院所改革的经验,对推动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此次改革的政策将作为下一步其他部门和地方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政策执行的效果如何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成为制定整体推进阶段新政策的重要依据.本文将从公共政策分析的角度,对有关配套优惠政策中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执行、改进等方面加以分析,以期提出本次改革的政策具体化和政策改进的合理建议,并作为下一步全面改革的参考.
机标关键词:国家科研院所转制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科技体制改革应用型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公益型科研机构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0-32,42 )
